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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现状2
通过对我国交通事故的分析可以发现,高速公路、低等级公路上的事故发生比例偏高。 分析表明:2005—2012年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中,约37%是发生在三级以下 的低等级公路上,约24%发生在高速公路上;2015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中,约  50%是发生在三级及以下的低等级公路上,约33.3%发生在高速公路上。 一次死亡10人以  上的特大交通事故的事故形态多样,包括:正面碰撞、侧面碰撞、对向剐擦、翻车、碾压、碰撞  行人、撞固定物、追尾、失火、爆炸、坠车等。其中,尤以坠车(包括坠崖、坠河、坠沟、坠桥等事  故形态)事故发生起数最多。2005—2015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坠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, 占该类事故总数一半左右,2015年,坠车事故比例达到了58.3%。坠车加重了道路交通事  故的严重程度,极易导致人员的群死群伤。因此,在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工作中,应把预防坠  车事故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。同时,坠车事故高发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部分路段路侧防  护设施缺乏或防护等级不足。
2015年在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各种原因中,因超速行驶、操作不当、违法装载、违法超车、逆向行驶、未按规定让行、酒后驾驶、疲劳驾驶等机动车违法原因导致的事故比率占到了 87.03%。针对机动车违法行为,我国道路安装了大量的摄像头、卡口、测速仪等执法监控设 备,但沿路覆盖率偏低,存在着大量的监控盲区,因此难以实现对车辆,特别是重点营运车辆 的在途全程监控。此外,我国道路交通科学管理的理念、机制、手段、方法,以及管理人员的 素质、能力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,特别是交通安全管理警力不足问题比较突出。因 此,目前在道路上的执法手段非常有限,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以罚代管的现象,难以 对驾驶人违法行为形成直接有效的干预,导致违法行为发生率居高不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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